本标 准 是 对ZB/TY 81002.1-19898软体家具沙发》(该标准曾由国轻行「19991112号文发布转
化标准号为QB/T 3661. 1-1999,内容同前)和QB/T 1952.1-1994《软体家具沙发质量检验及分等
综合评定》两项行业标准进行修订,并将该两项标准合并为一项产品标准。
本 标 准 与原标准在技术内容上有以下变更:
1. 增 加 了沙发面料— 皮革的理化性能要求,以及泡沫塑料拉伸强度和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;
2. 补 充 了耐久性试验后压缩量。和蛇赞沙耐久性试验次数的分级指标的要求;
3. 增 加 了沙发用料,木材含水率和耐久性试验通过次数的标识要求。
本标 准 的 附录A、附录B和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。
本标 准 由 国家轻工业局行业管理司提出.
本 标 准 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归口。
本 标 准起 草单位:上海市家具研究所。
本 标 准 主要起草人:沈炎熊。
自本 标 准 实施之日起,国家轻工业局发布的轻工行业标准QB/T 3661.1- 1999Q软体家具沙发》
和QB/T 1952.1-1994《软体家具沙发质量检验及分等徐合评是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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